20150128

舊情


真正的朋友,不只是生活的點綴,而是生命的構成元素。一個人的生命豐富精彩與否,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有多少朋友和哪些朋友。

我說的是真正的朋友,而不只是泛泛之交或酒肉朋友。真正的朋友至少要互相關懷,不必願意為你赴湯蹈火,但在一般事情上會樂於幫忙,當然還要有思想上的溝通,在一起的時候互相都有良好的感覺。人生知己難求,真正的朋友大多未去到知己的程度,卻已彌足珍貴,多一個總是好事,少一個總是可惜。

這幾天不知怎的多次想起這些年來跟自己鬧翻的朋友,感慨不已。不多,幾十歲人只發生過四五次,第一次還是中學時,那位朋友亦不算很要好,可以不計;至於另外幾位,本來是相當親密的朋友,鬧翻後已不相聞問多年了。我相信大家當年的怨恨或不滿早已消除,也許是由於覺得嫌隙仍在,所以才沒有主動再找對方。

朋友鬧翻,很多時候都涉及一方的自尊受損。回想我自己的情況,由於我的性格缺點,自尊受損的都不是我 --- 是我說話過了份,令朋友自尊受損。因此,我承認這些與朋友鬧翻的事件,整體而言錯的是我,因此我更加感到悔疚和可惜。

我很重視友誼,亦愛交朋結友,現在(真正的)朋友算很多,而且有不少我會稱為「好朋友」;然而,每一位朋友都是獨特的,我現在有的朋友並不能替代跟我鬧翻了的那些舊朋友。當然,鬧翻了的朋友即使重新交往,也很難會完全恢復從前的友情;不過,只要舊情仍在,只要大家還沒有忘記當年一起的愉快日子,如果有機會再話巴山夜雨,始終是好事,生命亦會因此而多添一點姿彩。

5 則留言:

  1. Ah!
    You are somewhat like officially apologizing to them?
    and trying to make up the damaged relationship,
    furthermore you are wishing them to contact you soonest possible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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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要朋友對號入座先來找你?冇咁天真吖嘛。

    愈年輕時交之朋友友誼愈能持久,因為年紀愈大,愈不肯 suffer fool gladly。。。我很多朋友若如今才識,我一定遠離其一百丈遠,因為道不同,不相為謀,志不同,不相為友。。。但因識在年少時,一同成長一同笑過憂過玩鬧過,互相扶持,所以即使朋友有不少缺點,我忍了,正如他們忍我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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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真正朋友得來不易
    近日得一份新工作, 與「朋友們」分享
    他們是反應竟是, 你何德何能?!
    不是我自尊受損, 而是知道他們原來看不起我
    我已經不能把這樣的他們當作朋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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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王教授是玩玩各位的反應吧

    Testing 學術上的某 an hypothesis 嘻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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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舊情人 比較有趣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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